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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 2009 年 3 月 30 日 >>>>>>>>

超級""衰""的一天 >>>>>>>>

到現在~~~~我的心理還是很#$^%^#@#%*&^&@#%&**(%$#@#@#

話說~~~~~~~

小弟我開車和騎車都非常遵守交通規則~~~~~~

當然

是為了自己安全~~~

除此之外

也要和自己的錢包過的去(因為罰款要自己付呀)

所以~~~~

只有在我年輕氣盛的時候(20多歲)

被警察杯杯抓過""幾次""( n < 5 )交通違規

還有

幾次( n < 10 )在高速公路上右腳忍受不住寂寞~~~~

猛踩油門的超速違規照相(超速超很多~~也有被照相當成紀念)

但是~~~~~今天(2009-03-30)~~~~~~~~我還真是""衰""很大

早上九點多~~~~

帥哥的學校健康中心打電話來通知我說~~~~

帥哥的眼睛和鼻子過敏症狀發作~~~

眼睛和鼻子癢的受不了

要我趕快拿藥過去~~~~~~

於是~~~~~~

我趕緊處理完手邊的事情~~~

騎車回家拿藥

再送藥到帥哥的學校

約10點45分我到了帥哥的學校

機車停在四下無人的人行道上 ==> 注意:我承認~~這已經是違規啦

機車停在人行道上(還原案發現場~~相片是下午補照的)




進入帥哥的學校~~到帥哥的教室~~拿藥給帥哥

約 15 分鐘後~~離開帥哥的學校(注意:只有短短的 15 分鐘)

可是~~~~~~

慘劇發生啦~~~~~~~~

我看見機車上夾著一張小紙條~~~~

機車上夾著紙條(還原案發現場~~相片是下午補照的)




是誰那麼無聊~~~~~~~~~~~~~~~~

發廣告傳單發到機車上~~~~~~~~~~~~

還夾在這麼不起眼的角落~~~~~~~~~~~~~~~~~~

想把紙條拿起來~~~丟到垃圾桶中~~~~~

順手打開紙條一看

哇!~~!哇!~~!~~晴天霹靂~~~~~~~~

一時間天昏地暗~~~~~~~~~~~

竟然是一張""標示聯"" ==>違規通知單


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

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之處所停車

違規停止 , 逕行舉發




標示聯(還原案發現場~~相片是下午補照的)




這是一張違規通知單

過幾天請準備收掛號信的違規紅單吧!!!!!!!

雖然我承認是我違規在先啦

但還是

不免心中ㄢˋ聲連連~~~~~~~~~

想想我上一次違規被開紅單已經是 7 ~ 8 年前的事情

保持啦 7 ~ 8 年的金鋼不壞之身~~就此破功

7 ~ 8 年的功力毀於一旦

心中後悔不已

但是也沒有忘記收集現場證據

禁止停車號誌牌(還原案發現場~~相片是下午補照的)




回到家想一想~~~~~~

台北市政府還真是缺錢缺很大!!!!!!!!!!!~~~~~~~~

在內湖港華街小小的街道~~~~~~~

只有在上學和放學期間才有比較多的人和車經過

平常的時間都沒有什麼人和車

沒有人和車的港華街(還原案發現場~~相片是下午補照的)




雖然

我機車停在人行道上~~~

這是 100% 的違規!!!!!!!!!!!!!!

但是

我既沒有妨礙交通~~~~~又沒有長期佔用~~~~~~~~~~

台北市政府還派專人跑來內湖這個小地方開違規紅單

台北市政府還真是缺錢缺很大!!!!!!!!!!!~~~~~~~~

反而是

內湖科學園區~~信義區~~火車站~~西門町~~南陽街~~

這些重要的區域~~~~

不加派人手~~~~疏導交通~~~~

還有

這張違規通知單~~~~~

不是

警察杯杯開的違規通知單

而是

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~~違規停車告發小組~~開的

拜託!!!!!!!~~~~~~

又一次證明

台北市政府還真是缺錢缺很大!!!!!!!!!!!~~~~~~~~

這張 600 元的罰單我認啦!!!!!!!!!!!!!!

只要少吃一客西堤牛排就算了~~~~~~

外加 MM 的碎碎唸 30 分鐘~~~忍一忍就過啦

另外

在這提醒各位~~~~~~

小心神出鬼沒的

停車管理處~~違規停車告發小組

他們會搶錢搶很大~~~大開違規停車的紅單~~~~


PS-1:
今天我還真是""衰""很大~~~~打這篇網誌~~~~~
連續兩次打字打到一半~~~~!!!~~~~手殘~~~~~~
按到[Esc]鍵~~~~~~~~~~整篇就給他不見啦!!!!!!
氣的我三天不想看網誌~~~~

唉~~~~~很衰又很無言的一天




PS-2:
2009-04-06 收到罰單一張

那位交通助理員~~沈書統~~
你給我#$@%$&%#@%~~~~~多注意交通安全吧!!!!!!

2009-04-20 郵局繳納罰金 $6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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